撤销“好人”称号!网红虐猫遭怒批,什么法律能管?


今年4月底,美食博主徐某辉(网名@杰克辣条)因虐猫事件引发关注。

有网友发帖爆料称,徐某辉有“处刑式虐猫”行为,他还自称曾长期大量捕捉流浪猫后残忍虐杀,并拍摄虐杀视频上传网络进行炫耀、贩卖。

目前,尚未针对虐待动物行为专门立法。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张明指出,在网络空间亦要遵守公序良俗,虐猫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,涉嫌破坏公共秩序,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“寻衅滋事”的规定进行处罚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5月8日,人民网发表评论称,

“可以不爱,请勿伤害。”有人爱猫爱狗,有人不喜欢猫狗,这很正常,但是不爱猫狗,不等于就要虐待他们。善待生命,这是为人的底线。以极端残忍的方式虐待小动物,不管出于何因,都是不可原谅的......处刑式虐猫”,可憎!这是向人类良知挑战,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。

中国青年报(ID:zqbcyol 整理:陈垠杉)综合:红星新闻(记者:卢燕飞)、国是直通车(赵斌)、人民网评

中国青年报·中国青年网 出品